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河源市財政局 河源市民政局 河源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為貧困人員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民政局、扶貧辦,江東新區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發展財政局、社會事務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的實施意見》(粵發〔2016〕13號)決策部署,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民政廳、扶貧辦《關于轉發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切實做好社會保險扶貧工作的意見> 的通知》(粵人社函〔2018〕34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我們制定了《河源市為貧困人員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將《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河 源 市 財 政 局
河 源 市 民 政 局 河源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5月7日
附件1:
河人社規〔2018〕2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