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農業農村局,江東新區農林水務局,局有關科室:
為切實加強我市種業市場監管,營造種業創新發展的良好環境,確保農業生產用種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2021年河源市種子市場監管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河源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
2021年2月10日
(聯系人:劉寬亮,聯系電話:0762-3369656,郵箱:hy3369656@163.com)
2021年河源市種子市場監管工作方案
為切實加強種業市場監管,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激發種業創新發展活力,推動種業高質量發展,為“十四五”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好局、起好步,以優異成績迎接建黨100周年,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新階段、新理念、新格局,以不斷提升種業市場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水平為方向,全面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全力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堅持省級統籌、重心下移,壓實屬地監管責任,完善上下聯動機制,強化協調協作,提高監管效能,營造創新主體有動力、市場主體有活力、種業市場有秩序的良好種業發展環境,切實保障用種安全。
二、工作目標
種業市場監管體系隊伍不斷健全,監管能力水平不斷提高,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假冒偽劣、套牌侵權、非法生產經營等突出問題明顯減少,種子質量水平不斷提高。實現種子涉訪涉訴案件件件有登記、事事有回音、違法必查處。2021年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種子監管年度工作目標按照省農業農村廳《2021年廣東省種子市場監管工作方案》(粵農農辦〔2021〕24 號)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明確如下:
——市級目標:對轄區內部級發證企業現場檢查全覆蓋,省級發證企業監管覆蓋面達到50%以上;對轄區內50%以上的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種業監管工作進行現場督促檢查;對本級發證種子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達到50%以上,被檢查企業主要經營品種抽樣覆蓋率達到 30%以上,被檢查企業經營檔案、包裝、標簽整改合格率100%。組織縣(區、市)對轄區內種子經營門店現場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30%以上,被抽查門店經營的主要品種抽樣覆蓋率達到30%以上;對省農業農村廳轉辦督辦的群眾信訪舉報等案件,按時辦結,及時書面反饋。
——縣級目標:有成文的監管方案和現場監督檢查方案,對本級發證的50%以上種子企業生產經營檔案、包裝、標簽、系譜登記等進行現場檢查,對轄區種子經營門店現場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30%以上,被抽查門店經營的品種抽樣覆蓋率達到30%以上。被檢查企業經營檔案、包裝、標簽整改合格率100%,零售主體經營活動備案率100%。
三、重點內容
(一)規范種子生產企業。全面開展我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計劃,不定期對我市種子企業監督抽查,重點核查制種企業的生產經營許可、生產備案等內容。(局科技教育科(種業管理科)、市農業良種推廣站、局農業綜合執法監督科)。
(二)推進許可備案信息化。所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信息、備案信息必須在中國種業大數據平臺中的“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系統、“種子生產經營備案管理”系統上錄入操作。建立種子生產經營備案主體清單,并在本級農業農村部門門戶網公布。(局科技教育科(種業管理科))
(三)嚴查非法轉基因種子。以雜交玉米、雜交水稻種子為重點,狠抓品種審定、基地制種和種子銷售環節的轉基因監管,開展制種基地轉基因檢查,查生產經營主體、品種權屬及親本來源,開展品種審定環節的轉基因成份檢測,做到早檢查、早發現、早處理,確保覆蓋全面、檢查到位。(局科技教育科(種業管理科)、局農業綜合執法監督科)
(四)嚴格監督種子質量。各地應結合本地用種實際,在季節性種子市場銷售期,以種子標簽和種子質量為檢查重點,開展種子企業、市場專項檢查(附件1)。將近3年來有套牌侵權、制售假劣、存在不規范生產經營行為的生產經營主體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檢查頻次并及時上報結果;對近3年在監督檢查中未發現問題的企業,酌情減免檢查。(局科技教育科(種業管理科)、市農業良種推廣站、局農業綜合執法監督科)
(五)加強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各地要在糾紛調解、證據保全、責令停止侵權、依法處罰等方面擔當作為,堅決維護品種人合法權益。借助電視、網絡、報刊、橫幅等手段加強植物新品種權保護普法宣傳,開展執法人員輪訓,組織打假維權現場活動,遴選并公布典型案例,以蔬菜、果樹等作物為重點探索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的有效途徑。(局科技教育科(種業管理科)、局農業綜合執法監督科)。
四、工作安排
(一)檢查工作安排。農作物種子市場檢查工作由我局和各縣區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組織,市場檢查中發現有違反種子標簽、品種審定、品種登記及經營主體備案等有關規定的,由當地農業執法機構和種子管理機構依職責處理,當地農業執法機構負責跟蹤核查違法事實,及時依法查處。
(二)扦樣工作安排。扦樣工作由我局組織,請各縣區積極配合。
(三)檢測工作安排。抽查樣品的凈度、水分、發芽率等檢測工作由我局組織具備資質的種子質量檢驗機構承擔;水稻、玉米品種純度檢測由肇慶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廣州市農業科學研究院組織開展田間種植鑒定;品種真實性檢測由農業農村部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深圳)承擔,檢測對照樣品采用農業農村部或我廳組織收集的審定品種標準種子樣品;轉基因成分檢測由農業農村部植物及植物用微生物生態環境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廣州)承擔。
五、責任分工
市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制定全市監督抽查方案和現場檢查抽樣方案并實施。重點檢查主體備案、經營檔案、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品種審定和登記、品種權許可、進口等情況,監督檢查種子質量。對省農業農村廳轉辦督辦的群眾信訪舉報等案件,按時辦結,及時書面反饋。
縣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制定本地監督抽查方案和現場檢查方案并實施。重點檢查主體備案、經營檔案、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品種審定和登記、品種權許可、進口等情況,監督檢查種子質量。
出現跨區域案件查處的,案件主辦縣區需其他縣區協查時,應以縣農業農村部門名義制發協查公函,載明協查事由、有關案情、協助內容和聯系人等,協查縣區應予積極配合。協查公函應同時抄送市農業農村局,市農業農村局將督促檢查并視情通報。
六、工作要求
(一)完成時限。種子質量抽查任務由農業農村部和省農業農村廳統一安排的,具體按省農業農村廳《2021年廣東省種子市場監管工作方案》(粵農農辦〔2021〕24 號)規定時限完成。
(二)及時總結。請各縣區農業農村局于12月1日前將種子監管工作情況書面報告市農業農村局,報告應附由農業農村部門主辦且于今年內結案的種業典型案例 1-2 起。
附件:1.2021年河源市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任務安排
2.2021 年河源市種子企業監督抽查工作任務參照表
附件1
2021 年河源市種子質量監督
抽查工作任務安排
一、抽查對象、內容和方式
(一)抽查對象
1.種子企業(主要在冬春季節開展):抽查對象為水稻、玉米及部分蔬菜種子生產經營企業,抽取倉庫內待銷的商品種子;
2.種子市場(冬春、夏秋季節兩次開展):抽查對象為基層種子集中交易市場和經營門店,抽取其銷售的水稻、玉米、蔬菜種子等。
(二)檢查內容
1.查生產經營資質及生產經營檔案。嚴格核查企業是否依法獲得生產經營許可,以及品種審定(登記)、品種權授權、生產經營檔案、備案、種子來源及去向等是否合法規范。
2.查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按照《農作物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管理辦法》的要求,檢查經營種子的包裝標簽和使用說明是否全面、真實、規范,重點檢查二維碼制作是否符合要求,可追溯能否實現等。
3.查質量。抽取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和種子市場的水稻、玉米和部分蔬菜種子樣品,開展凈度、水分和發芽率檢測,并按照品種和批次抽取代表性的水稻和玉米種子樣品進行品種純度田間種植鑒定、品種真實性檢測,以及轉基因成份檢測。
(三)檢查方式
種子企業名單(附件2)和種子市場經營主體由我局和各縣區農業農村部門根據目標任務量,按雙隨機要求抽取。
二、扦樣安排
種子企業抽查。應覆蓋抽查企業生產經營代表性的品種。種子經營門店抽查。應遵循監督檢查三年全覆蓋原則。原則上每個種子經營門店抽查 1-3 個種子樣品,我市轄區內本年度抽查選取的多家經營門店如為同一企業的重復品種,則不用抽樣。對于近年監督抽查發現有問題的企業,以及維權企業舉報、農民投訴的企業,應列為重點對象進行抽查。
三、檢測安排
(一)常規質量指標檢測
抽查樣品的凈度、水分、發芽率等檢測工作由我局組織具備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資質承擔。水稻、玉米品種純度由肇慶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廣州市農業科學研究院進行田間種植鑒定;部省級任務所需經費由省農業農村廳安排。
(二)品種真實性和轉基因檢測
水稻、玉米種子樣品的品種真實性檢測由農業農村部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深圳)承擔;水稻、玉米種子轉基因成分檢測由農業農村部轉基因植物及植物用微生物環境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廣州)承擔;部省級任務所需經費由省農業農村廳安排,按職責自行組織任務所需經費由我局統籌安排。
(三)其他
按品種和批次抽取代表性的水稻和玉米種子樣品,可以采用國家規定的快速檢測方法對種子品種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可以作為行政處罰依據。各縣區應根據部省級要求的任務數量要求,配合我局按時做好樣品送達工作,部省級任務數量可計入本級需組織開展的任務要求。
四、冬春季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進度安排
(一)種子企業抽查進度安排
2月28日前,完成種子企業監督抽查現場檢查和抽樣工作。
3月15日前,按照省農業農村廳列出的部省級任務量將純度、真實性和轉基因檢測樣品送達相關檢測機構(附件 5)。
(二)種子市場抽查進度安排
3月20日前,完成種子市場監督檢查和抽查扦樣工作。
3月31日前,按照省農業農村廳列出的部省級任務量將純度、真實性和轉基因檢測樣品送達相關檢測機構。
(三)其他
5月31日前,有關種子檢驗機構將所承擔的純度、真實性和轉基因成分檢測等結果報省農業農村廳種業管理處,并反饋我局。
6月10日前,請各縣區農業農村局將本轄區冬春季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總結報送我局科技教育科(種業管理科),包括監管抽查記錄,以及有關查處結果等。
五、夏秋季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進度安排
8月20日前,完成種子市場監督檢查和抽查扦樣工作,并按照省農業農村廳列出的部省級任務量將純度、真實性和轉基因檢測樣品送達相關檢測機構。
10月31日前,有關種子檢驗機構將所承擔的純度、真實性和轉基因成分檢測等結果報省農業農村廳種業管理處,并反饋我局。
11月10日前,請各縣區農業農村局將本轄區冬夏秋季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總結報送我局科技教育科(種業管理科),包括監管抽查記錄,以及有關查處結果等。
附件2
2021 年河源市種子企業監督抽查工作任務參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