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制訂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 促進依法行政
1月15日,我局印發了《河源市農業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試行)》。這是我市市直部門頒布的為數不多的規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的規范性文件。
《河源市農業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試行)》規范了市農業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規定了行使自由裁量權的基本原則,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264種農業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進行了細分、量化,基本涵蓋了農業監督管理工作中所涉及的農業違法行為的處罰內容。
《河源市農業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試行)》的頒布實施,可以從制度層面上防止行政處罰的隨意性,保證自由裁量權規范運作,使執法行為更加規范,有效防止行政處罰“同案不同罰”現象,實現“過罰相當”,促進行政執法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