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農業農村局、江東新區農林水務局,局屬各單位、市有關人民團體,各非公有制組織:
根據《關于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3〕32號)和《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關于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河人社發〔2023〕49號)等文件要求,現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農業農村專業人才職稱評審和初次職稱考核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對象
申報評審農業農村專業技術中初級職稱人員為在河源市內從事農業技術、農業工程領域技術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才。農業技術系列含農學、園藝、植物保護、土肥、畜牧、獸醫等專業;農業工程系列含農業機械化、水產、農業資源環境、熱作、農業信息工程、農產品加工與檢驗等專業。
二、評審條件
(一)申報評審條件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業農村專業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號)和《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等有關改革實施方案和評價標準條件執行。
(二)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
(三)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執行,須提供2023年度《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繼續教育證書需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蓋章確認。
(四)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五)職稱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時段計算按照《關于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1.對于2021年度及此后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時間為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2.對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9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3.對于通過考試和認定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考試和認定通過之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六)根據《關于進一步鼓勵引導人才向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9〕35號)精神,在革命老區、中央蘇區和民族地區連續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中級職稱時,任職年限可在現行職稱評價標準條件或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基礎上放寬1年。
(七)農業農村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的,按照粵人社規〔2020〕33號文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初級職稱考核認定和跨區域、跨單位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確認有關工作的通知》執行。已有職稱的不得申報。
三、申報途徑
(一)申報人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審核后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我市申報農業技術系列、工程系列農業工程專業中初級職稱的,需向河源市農業技術人才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河源市農業工程技術人才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其中,申報人申請初級職稱且所在縣(區)開設有相應專業初級職稱評審的,需按要求向相應初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各單位要指派一名單位經辦人(熟悉職稱業務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報送材料,不接受個人單獨遞交申報材料。
(二)對于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的申報人,其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后,由各級人社部門設立的職稱申報點受理審核并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可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經行業主管部門、職稱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省直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后直接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四、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單位審核評價小組應對填報材料的真實性提出準確客觀的評價意見。凡送審的申報材料須單位證明屬實(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并加蓋騎縫章。
2.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將《(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在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應在單位相對公開位置擺放,以方便查驗。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將結果及時報送相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3.公示結束后,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和《(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二)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復核
各級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明確審查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分別在《廣東省職稱評審表》中加蓋意見。建立誠信檔案制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列入失信檔案,作為今后申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申報人申報材料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后,直接遞交至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審核。
(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審核
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應認真做好受理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及時書面告知申報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報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范;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五、申報材料
(一)網報要求。農業技術系列、工程系列農業工程專業申報人應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進行注冊并完成線上申報。
(二)紙質材料要求。評審相關表格使用省人社廳統一制作的表格,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表格下載”欄目下載(請選擇“普通專業技術人員”類型表格下載)。申報人在報送申報材料時,如電子材料尚未提交評委會,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三)材料具體填報要求詳見《農業農村專業人才職稱評審申報材料清單及相關要求》(附件3)、《農業農村專業人才初次職稱認定材料清單及相關要求》(附件4)。
(四)報送單位須填寫《職稱申報人員基本信息一覽表》,將紙質版送評委辦(附件5)。
(五)申報人申報兩個系列職稱或轉系列評審,按粵人發〔2007〕197號文有關規定執行。屬轉系列評審晉升的,應按規定先取得現崗位同級別職稱,申報同等級職稱時,其資歷、工作能力、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可從取得該職稱低一級職稱時起算。申報人轉系列后,晉升高一級的職稱時,其資歷、工作能力、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可從轉系列前取得同等級職稱時起算。此前用于轉系列申報同等級職稱所使用過的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材料,仍可作為轉系列后晉升高一級職稱評審的有效材料。轉換崗位的專業技術人才在現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可申報現崗位同級別對應職稱。
六、評審收費標準
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申報評審初級職稱的每人收取評審(認定)費280元;申報評審中級職稱的每人收取評審費450元。
七、其他
(一)材料受理時間及報送地址
申報材料受理時間:2024年1月8日至3月31日(節假日除外)。
農業系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材料受理地址:河源市源城區穗香街13號河源市農業農村局205室,聯系人:黃子鵬,聯系電話:0762-3374066。
市人社部門受理材料地址:河源市源城區永和東路81號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聯系人:劉月嬋,聯系電話:0762-3238329。
(二)證書發放
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通過信息系統制作電子職稱證書。專業技術人才可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本人證書。職稱電子證書打印操作可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通知公告”中置頂通知查詢。
(三)政策執行事宜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現行有效職稱改革政策執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附件:附件1-《關于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3〕32號).pdf
附件2-河人社發〔2023〕49號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關于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pdf
河源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