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工作辦公室
關于實施《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
認定規程》有關事項的通知
(大灣區菜辦〔2023〕5號)
為全面提升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認定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按照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以更大格局、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工程建設要求,我辦會同廣東省農業標準化協會、廣州海關技術中心等單位聯合制定了《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認定規程》團體標準 (T/GDNB148-2022, 以下簡稱《生產基地認定規程》,詳見附件),并于2022年12月31日由廣東省農業標準化協會正式發布。
實施時間
《生產基地認定規程》自2023年1月10日起實施執行。請各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嚴格按照《生產基地認定規程》相關要求,組織開展本地區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申報認定工作。
認定事項
(一)新申報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認定的,申報主體請按《生產基地認定規程》有關要求,向所在地縣(區) 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
(二)申報材料包括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申請表、承諾書、有效申報材料、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承檢機構出具的6個月內符合標準的合格產品報告,以及其他認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報主體所在縣(區)、地級以上市(州)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按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和二審。
續證事項
(一)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啟動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到期續證工作。
(二)已經到期或即將到期的生產基地(第1-7批)統一辦理續證,經審核合格準予續證的生產基地,按原認定證書日期延續3年,重新頒發證書。
(三)需續證的生產基地,如果出現以下情形,需按照要求同時提交有關材料。
1.已認定生產基地的申報主體或生產基地更名的應及時填寫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申報主體信息變更備案表, 經所在地縣(區)、地級以上市(州)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提交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工作辦公室。
2. 申報主體或生產基地法人變更、生產基地位置、認定產品種類或周邊環境有較大改變可能直接或者間接影響生產基地產品質量安全的,以及有其他較大變更情況的,應重新認定。
(四)經審核不合格的生產基地則不予續證,取消其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資格并向社會公告,并由屬地市(州) 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收回其牌匾和證書。
(五)后期的生產基地續證工作按照《生產基地認定規程》相關規定執行。
注意事項
(一)《生產基地認定規程》對生產基地申報條件、申報資料和續證資料等都做了詳細規定,較之前印發的申報指南有較大變化,請逐一對照實施。相關申報表(《生產基地認定規程》附錄C、D、E)word版可在“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微信公眾號上查閱和下載。
(二)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申報或續證主體需同時提供紙質版和電子版申報材料,紙質版申報材料裝訂成冊(1份)由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統一寄送至我辦,電子版申報材料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
(三)請各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力度,提高申報材料質量,確保申報材料準確、真實、全面、規范。同時,加強對本轄區認定基地的質量安全監管,嚴格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制。
聯系方式
《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認定規程》實施過程中如有疑問,可徑向我辦咨詢。
聯系人:周小姐、戴先生;
聯系電話:020-31923142、020-31528841;
通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麓景路388號大院廣州市農業農村局;
郵政編碼:510405;
電子郵箱:gzscb@gz.gov.cn。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