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農業農村局,江東新區農林水務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業農村專業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號)精神,按照《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河人社發〔2022〕49號)要求,現就做好2022年度河源市農業林業專業技術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審對象
申報評審農業、林業專業技術中初級職稱人員為在河源市內從事農業技術、農業工程和林業工程領域技術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才。農業技術系列含農學、園藝、植物保護、土肥、畜牧、獸醫等專業;農業工程系列含農業機械化、水產、農業資源環境、熱作、農業信息工程、農產品加工與檢驗等專業;林業工程領域開設林業和園林兩個評審專業。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業農村專業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號)和《廣東省林業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粵人社規〔2019〕57號)等有關改革實施方案和評價標準條件執行。
(二)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
(三)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執行,須提供2022年度《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繼續教育證書需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蓋章確認。
(四)在我市職稱評審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五)資歷年限的計算方法和申報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截止時間按《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2〕30號)規定執行。
(六)根據《關于進一步鼓勵引導人才向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9〕35號)精神,在革命老區、中央蘇區和民族地區連續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中級、高級職稱時,任職年限可在現行職稱評價標準條件或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基礎上放寬1年。
三、申報途徑
(一)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審核后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我市申報農業技術系列、工程系列農業工程專業中初級職稱的,需向河源市農業技術人才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河源市農業工程技術人才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我市申報林業工程中初級職稱的,需向河源市林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其中,申報人申請初級職稱且所在縣(區)開設有相應專業初級職稱評審的,需按要求向相應初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
(二)對于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的申報人,其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后,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后,由各級人社部門設立的職稱申報點受理審核并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可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經行業主管部門、職稱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省直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后直接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三)申報人應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同步提交電子版申報材料。職稱評審使用省人社廳統一制作的表格,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表格下載欄目下載,其中《廣東省職稱評審表》通過系統自動生成。
四、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單位審核評價小組應對填報材料的真實性提出準確客觀的評價意見。凡送審的申報材料須單位證明屬實(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并加蓋騎縫章。
2.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將《(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在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應在單位相對公開位置擺放,以方便查驗。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將結果及時報送相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3.公示結束后,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和《(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二)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復核
各級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明確審查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分別在《廣東省職稱評審表》中加蓋意見。建立誠信檔案制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列入失信檔案,作為今后申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審核
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應認真做好受理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及時書面告知申報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報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范;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五、申報材料
(一)申報人對照國家、省、市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提交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在崗證明材料。同時,申報人須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向相應評委會提交評審申請,評審相關表格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表格下載”欄目下載(請選擇“普通專業技術人員”類型表格下載),具體如下:
1.《送評材料目錄單》須貼在申報材料封裝盒(袋)表面。
2.《廣東省職稱評審表》原件1份,須在系統填報后自動生成并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其中“繼續教育任務完成情況”須填寫獲現職稱以來完成情況。
3.《(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原件1份,復印件17份,用A3紙單面打印。
4.申報人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聘書(含聘文、勞動合同等聘用材料)等復印件各1份;繼續教育年度合格證明、在職在崗證明等原件各1份,上述材料均粘貼于《證書、證明材料》。
5.申報人獲獎材料、科研成果、專利材料等材料復印件粘貼于《業績、成果材料(獲獎材料)》;發表的論文或著作須提供原件(被《科學引文索引》,Scientific Citation Index收錄的期刊所刊登論文,須提供檢索證明),其中外文發表的須提供題目、摘要等內容中文譯件。
6.《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原件1份。
7.《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聘任期滿)考核登記表》原件1份,如用人單位有進行年度考核的,可用單位年度考核登記表代替。
8.《專業技術工作報告》原件1份,復印件5份;《專業技術工作報告》主要反映申報人獲得現資格以來,所取得的專業技術工作業績情況,申報人須在尾頁簽名。
(二)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兩個系列職稱或轉系列評審,按粵人社規〔2020〕33號文有關規定執行。專業技術人才轉換工作崗位后轉系列評審晉升的,應按規定先取得現崗位同層級職稱。申報評審現崗位同層級職稱時,資歷可從取得原系列低一層級職稱的時間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后的相關業績成果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申報評審現崗位高一層級職稱時,資歷可從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的時間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后的相關業績成果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
六、評審收費標準
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申報評審初級職稱的每人收取評審(認定)費280元;申報評審中級職稱的每人收取評審費450元。
七、其他
(一)材料受理時間及報送地址
申報材料截止時間:2023年3月31日。
農業系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材料受理地址:
河源市源城區穗香街13號河源市農業農村局204室,聯系人:鐘雯姬,聯系電話:0762-3374066。
市人社部門受理材料地址:
河源市源城區永和東路81號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聯系人:劉月嬋,聯系電話:0762-3238329。
(二)證書發放
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通過信息系統制作電子職稱證書。專業技術人才可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本人證書。職稱電子證書打印操作可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通知公告”中置頂通知查詢。
(三)政策執行事宜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現行有效職稱改革政策執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河源市農業技術人才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河源市農業工程技術人才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河源市林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
2023年2月21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