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各社會組織:
現將廣東省民政廳《社會組織信用修復“一件事”辦事指引》轉發給你們,請按照辦事指引做好相關失信信息的信用修復工作。
河源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2日
社會組織信用修復“一件事”辦事指引
一、事項名稱
社會組織信用修復“一件事”
二、修復條件 |
序號 |
信用修復事項 |
修復條件 |
1 |
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
1. 按照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或者完成整改要求。 2.如不存在應當整改或者履行相關義務情形的,列入活動異常名錄之日起滿6個月后。
3.因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滿2年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4.完成注銷登記。 |
2 |
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
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之日起滿2年,且按照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或者完成整改要求。 二、因下列情形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之日起滿2年的: 1.弄虛作假辦理變更登記,被撤銷變更登記的; 2.受到限期停止活動行政處罰的; 3.受到5萬元以上罰款處罰的; 4.三年內兩次以上受到警告或者不滿5萬元罰款處罰的; 5.被司法機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6.被登記管理機關作出吊銷登記證書、撤銷成(設)立登記決定的; 三、被登記管理機關作出吊銷登記證書、撤銷成(設)立登記決定后完成注銷登記。 四、完成注銷登記。 |
三、申請材料 |
序號 |
信用修復事項 |
申請材料 |
1 |
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
1.移出活動異常名錄申請表 2.履行相關義務或者完成整改的報告 |
2 |
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
1.移出活動異常名錄申請表 2.履行相關義務或者完成整改的報告 |
四、申請窗口 |
序號 |
信用修復事項 |
修復窗口 |
1 |
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
通過作出決定的民政部門提出申請。 |
2 |
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
五、辦理時限 |
序號 |
信用修復事項 |
辦理時限 |
1 |
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
自查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
2 |
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
自查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