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林業部門2018年度部門預算公開目錄
第一部分 河源市林業部門2018年度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收入預算說明
三、支出預算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說明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二部分 河源市林業部門2018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八、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九、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2018年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2018年部門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第一部分 河源市林業部門2018年度部門預算
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主要職能
2018年預算組成單位共12個,分別是:河源市林業局、河源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河源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辦公室、河源市生態公益林管理中心、河源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河源市林業技術推廣中心、河源市國有牛嶺水林場、河源市國有黎明林場、河源市國有紅星林場、河源市國有桂山林場、河源市國有坪山林場、河源市國有下石林場;
其中局本部科室共8個,分別是: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人事科、林政科、營林科(掛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計劃財務科、科學技術與產業發展科、森林防火辦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林權爭議調處辦公室(市人民政府山林權屬爭議調處辦公室)。
本部門的主要職能是:一是河源市林業局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工作方針、政策,擬定我市林業建設的政策規定、發展規劃,組織指導生態建設、造林綠化、資源保護、森林公園、林業產業、森林經營和林業基地建設,負責依法治林、科技興林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等工作。二是河源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負責依法保護森林資源,依法預防、制止和懲治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協調組織偵查縣或特別重大的森林刑事案件;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授權林業行政處罰權;依法負責管理森林公安機關的槍支、彈藥、警用物資裝備等工作。三是河源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市野生動植保護管理和業務指導,協助查處違反野生動植物保護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負責全市自然保護區、自然小區、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狩獵區的管理,負責全市野生動物資源調查和監測,協助濕地保護的組織、協調等工作。四是河源市生態公益林管理中心負責接受委托管理生態公益林和林業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承擔全市沙化土地的監測,負責生態公益林的效益補償工作。五是河源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負責依據相關法規,具體承擔國家林業植物檢疫任務。負責本地區森林病蟲害及其它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實施工作;承擔全市病蟲害災情調查、監測和預測預報,以及病害工程治理重點項目、大面積爆發性病蟲害的緊急除治、危險性病蟲害的封鎖、撲滅、控制等工作。六是河源市林業技術推廣中心負責參與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林業科技推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項目計劃,組織實施林業重點推廣項目計劃;指導縣(區)林業科技推廣體系建設;開展科技專題調研和對外科技協作交流;負責市屬林場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及生態建設;負責市屬林場基本建設、產業發展、專項貸款等項目的立項申報、咨詢、論證等服務工作;接受委托制定全市林業公路養護管理有關規章制度;參與編制林業公路改造、維修計劃和下達年度林業公路養護補助計劃。七是河源市國有林場負責組織開展林場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組織開展林場生態公益林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林場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及管理;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做好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工作,配合森林公安查處破壞國有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資源案件工作;做好林場森林防火及病蟲害防治工作;做好林區公路的建設養護和其他相關基礎設施修繕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局機關及分局共有行政編制72名,離退休人員33人。
局屬單位共有事業編制81名,其中:核撥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編制4名,核撥事業單位編制77名,核補事業編制77名,自籌事業編制0名。離退休人員共461人(包括財政撥差額工資人員454人),護林人員60人。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部門預算收入數為3946.94萬元,比上年減少922.36萬元,減少23.37%。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089.54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857.4萬元,財政專戶撥款0萬元、其他資金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減少的原因主要是:減少綠化大行動和森林保險等項目經費。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部門預算支出數為3946.94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預算3031.14萬元,占總支出的76.8%,比上年增加369.14萬元,增長12.18%。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912.0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88.51萬元,公用經費383.3萬元,公務交通補貼47.3萬元。增長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人員及提高待遇。
項目支出預算915.8萬元,占總支出的23.2%,比上年減少1291.5萬元,減少141%。減少的原因主要是:減少綠化大行動和森林保險等項目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說明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61.3萬元,比上年增加19.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0%,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加(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9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2萬元),占57%,比上年增加19.3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森林資源管護,加強巡查力度;公務接待費69.3萬元,占43%,比上年減少0.2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857.4萬元。
包括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857.4萬元。
(二)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280.6萬元。
包括辦公經費111.6萬元、會議費7萬元、培訓費12萬元、專用材料購置費0萬元、委托業務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52.8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7萬元、維修(護)費6.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43.4萬元。
(三)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無政府采購預算
包括貨物類0萬元、工程類0萬元、服務類0萬元。
(四)預算績效。
2018年,我局的主要工作目標是:打造生態林業、現代林業,報務“兩個河源”建設。
(五)專業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2.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3.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4. 森林分為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特種用途林。
第二部分 河源市林業部門2018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件)
/u/cms/web/201812/081535264e5m.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