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 資格證明 | 《河源市科技企業孵化器項目用地和產權分割管理暫行辦法》(河府﹝2016﹞46號),第十二條(一)部分第2點(2):孵化器產權分割項目向房管部門申請轉移登記的,除按《房屋登記辦法》有關規定提交相關材料外,還應提交科技、房管部門出具轉讓對象的資格證明文件。(二)(2)孵化器產權項目向房管部門申請轉移登記的,除按《房屋登記辦法》有關規定提交相關材料外,還應提交科技、房管部門出具轉讓對象的資格證明文件。 | 孵化器產權分割項目轉讓對象資格 | 索要單位:科技企業孵化器運營主體;開具單位:縣(區)科學技術局、房管局。 | 縣級 | 取消 | 改變辦理方式:提供營業執照、提供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的文件、提供轉讓使用的資料。主動核查:所屬產業領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