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廢止《關于印發〈河源市道路客運變相掛靠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江東新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信訪局、市稅務局:
根據《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修訂印發河源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河府〔2020〕63號)要求,經研究,決定廢止《關于印發〈河源市道路客運變相掛靠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河交函〔2018〕1174號)。上述文件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廢止。
河源市交通運輸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