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我局查處,楊嘉亮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粵PDK5393小型轎車);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交通運輸違法行為案件,案件編號:441600202400519、441600202400520。本機關執法人員多次打電話聯系當事人履行處罰義務,均無人接聽。于5月7日通過中國郵政EMS郵寄送達《催告書》(粵河交催〔2025〕00006號、粵河交催〔2025〕00007號),郵寄軌跡顯示5月11日被退回。經多次與當事人進行電話溝通仍未前來處理,無法通過直接、留置、郵寄等方式送達,導致《催告書》(粵河交催〔2025〕00006號、粵河交催〔2025〕00007號)無法送達,現依法予以公告送達,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請涉案當事人見公告后,到河源市交通運輸局違章處理窗口(地址:河源市源城區站前路火車站大樓C幢8號交通運輸局違章處理科,電話:0762-3362773)處理。如涉案當事人未依法及時處理相關案件,將承擔對其不利之法律責任。
特此公告。
附件:1.《催告書》(粵河交催〔2025〕00006號).pdf
河源市交通運輸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