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市重大交通建設項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粵辦函〔2018〕193 號)和《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粵辦函〔2018〕193號、201號、225號文的通知》(河府辦函〔2018〕100號)要求,結 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 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國家、省、市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推進交通行業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 信息公開,擴大公眾監督,增強公開實效,不斷提高交通工程建設 “陽光化”水平,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 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二)工作內容
明確重大交通建設項目:列入國家、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的國省道和獨立橋梁、獨立隧道項目、水運工程等建設項目。在交通工程建設領域行業監管過程中,將建設方案審批、初步設計審批、施工圖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審批、招標投標信息備案、重大設計變更審批、政府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的審批等方面,繼續加大信息公開力度,通過行政許可事項的網上辦事大廳、局網站等媒介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透明度。鼓勵交通建設項目法人利用現場公示、網站公布等多種渠道對項目信息進行公開。
二、主要任務及具體措施
(一)建設方案審批:主動將審批文件的關鍵內容公開。
公開內容包括:項目建設規模和技術標準、路線走向、橋梁和隧道等主要工程情況、投資估算等。
公開主體為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公開方式為在網上辦事大廳、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網站等主動公開。
公開時間是在批復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二)初步設計審批:主動將審批文件的關鍵內容公開。
公開內容包括:項目建設規模和技術標準、路線走向、橋梁和隧道等主要工程情況、設計概算等。
公開主體為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公開方式為在網上辦事大廳、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網站等主動公開。
公開時間是在批復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三)施工圖設計審批:主動將審批文件的關鍵內容公開。
公開內容包括:項目建設規模和技術標準、路線走向、橋梁和隧道等主要工程情況、設計預算等。
公開主體為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公開方式為在網上辦事大廳、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網站等主動公開。
公開時間是在批復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四)施工許可審批:主動將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批、備案的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及時公開。
公開內容:涉及施工許可的項目名稱、主要工程內容和許可時間等。
公開主體為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公開方式為申請人在網上辦事大廳辦理申請、結果查詢。
公開時間是在批復、備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公開。
(五)招標投標信息:主動將招標文件和評標結果的關鍵內容公開。
公開內容包括:招標項目概況、對申請人或者投標人的資格條件要求、資格審查辦法、評標辦法、招標人聯系方式、評標結果等。
公開主體為招標人。
公開方式為在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主動公開。
招標公告的公開時間是在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少于5個
工作日;中標候選人公示的公開時間是不少于3日。
(六)重大設計變更審批:主動將審批結果公開。
公開內容:項目設計變更原因、主要變更內容、變更費用等。
公開主體為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公開方式為在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網站等公開。
公開時間是在批復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七)施工有關信息:主動將參建單位和人員信息及時公開。
公開內容:項目法人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信息,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信息、資質情況,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的機構設置情況等。
公開主體為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法人。
公開方式為在工程項目管理駐地、相關網站等公開。
公開時間為項目開工之日起同步公開。
(八)竣工驗收的審批:主動將審批的公路、水運工程竣工驗收情況及時公開。
公開內容包括:項目名稱、主要工程內容、工程質量驗收結果、竣工驗收時間等。
公開主體為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公開方式為申請人在網上辦事大廳辦理申請、結果查詢。
公開時間是在批復、備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局直屬相關單位和科室要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重大交通建設項目批準和建設過程的信息公開工作。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明確責任分工,督促相關單位按照交通建設項目基本建設程序對應的信息內容,適時公開要求公開的內容。
(二)加大監督檢查。各相關管理單位要定期對重大交通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日常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項目法人信息的公開內容、公開渠道和公開時效等。加大考核力度。對信息公開做得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對未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履行職責的單位和個人要追責并通報批評。
(三)完善監管措施。局負責信息公開部門要按年度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市府辦政務公開主管部門,并在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公布,接受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的監督。對社會反映的交通建設項目信息公開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到位,提高公開的主動性和透明度。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