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行為,根據《河源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和《河源市見義勇為專項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標準,經河源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審議,擬對肖建波勇救輕生女子的行為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現對其事跡予以公示。
肖建波,男,1987年出生,廣東省河源市連平縣人,現就職于河源市藍天救援隊忠信駐點。
2024年07月03日晚23時,肖建波前往連平縣公安局忠信鎮派出所報警稱,在忠信鎮忠信橋上有一女子站在橋上,意跳河輕生。接警后,忠信鎮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到現場對其進行救援。在救援過程中,肖建波積極配合忠信鎮派出所的民警對輕生女子進行救助,并不顧個人安危將女子從橋上抱下,及時挽救了一條鮮活的生命。隨后,忠信鎮派出所將該女子帶回所內,進行勸導工作,并第一時間感謝了肖建波同志的英勇表現行為。同時,派出所民警也第一時間聯系了該女子的親屬,一同對該女子進行勸導,在大家共同努力勸說下,該女子洗去內心陰霾。
本次公示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止,共7日。公示期間,請廣大群眾進行監督評議。如有意見,請在規定時間內,以電話、信函等形式實名向河源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反映。聯系電話:0762-3335947,地址:河源市源城區凱豐路4號(河源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305室),郵政編碼:517000。
河源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