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核準〔2025〕10號
河源市萬綠湖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申請河源市水產業園備用引水工程立項核準的函》(河水司函〔2025〕35號)、核準信息表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加快推動我市水經濟產業發展,提高水經濟產業園供水保障,解決企業用水難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河源市水產業園備用引水工程項目(項目代碼為:2504-441600-04-01-340855)。
項目單位為河源市萬綠湖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河源市源城區源南鎮雙下村、高新區水經濟產業園。項目起點位于新豐江大壩上游右岸1400米處,終點位于城南水廠西側100米處。
三、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1)新建取水泵站1座,泵站機組設置4臺OTS型單級雙吸中開式離心泵,3用1備,單臺水泵機組Q=1044立方米/時,H=104米,P=400千瓦,泵站總裝機容量為1600千瓦; (2)新建廠區1處,高位調節水池1座V=1000立方米,管養房1座; (3)新建輸水管道共計2.709千米,分為兩段,均采用管徑為DN800的鋼管,一段為加壓輸水管線,管線長度為1.528千米;另一段為重力流管線,管線長度為1.181千米。
四、項目總投資為3545.02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為765.02萬元,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21.6%。
五、請項目單位按照環保和資源利用等方面的規定要求建設項目。
六、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七、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八屆117次〔2025〕12號)、《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416022025XS0004596)、《關于出具河源市水產業園備用引水工程項目用地及規劃意見的復函》(河高國規函〔2025〕200號)、《關于河源市水產業園備用引水工程項目地下管道用地及規劃意見》(源自然資(管制)函〔2025〕55號)、《關于<河源市水產業園備用引水工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意見的函》(河高管委函〔2025〕59號)、《源城區人民政府關于<河源市水產業園備用引水工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意見的函》(源府函〔2025〕20號)。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九、請河源市萬綠湖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河源市萬綠湖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附件: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項目名稱:河源市水產業園備用引水工程
項目代碼:2504-441600-04-01-340855
注:核準部門在空格注明“核準”或者“不予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