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核準〔2023〕2號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河源龍川110千伏幸福輸變電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河源供電局:
報來河源龍川110千伏幸福輸變電工程項目核準信息表、項目申請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滿足龍川縣城北部幸福新城及周邊地區的用電需求,進一步優化電網結構,提高龍川縣城電網供電可靠性,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河源龍川110千伏幸福輸變電工程項目(項目代碼為:2304-441622-89-01-536873)。
項目單位為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河源供電局。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河源市龍川縣老隆鎮、豐稔鎮。
三、項目主要建設內容:(一)變電工程:110千伏幸福站最終主變規模為3×40兆伏安,本期主變規模為2×40兆伏安,同時裝設相應容量的無功補償電容器及其它附屬設備。對側110千伏豐稔站擴建1個110千伏出線間隔。(二)線路工程:110千伏最終出線4回,本期建設3回,備用1回。1、新建幸福站至豐稔站單回110千伏線路。新建單回線路長約14.1千米,新建同塔雙回線路長約2×2.0千米(掛單回,利用霍山站至通衢站單回線路改造),導線截面采用1×300平方毫米;2、新建幸福站至龍川牽引站單回110千伏線路。新建110千伏同塔雙回線路長約2×1.3千米(掛單回,預留幸福站至龍川站線掛線),導線截面采用1×300平方毫米;3、新建幸福站至龍川站單回110千伏線路。新建110千伏單回線路長約0.5千米,利用幸福站至龍川牽引站雙回路塔掛單回導線長約1.3千米,導線截面采用1×300平方毫米。(三)配電裝置:110千伏配電裝置采用戶外軟母線常規設備斷路器雙列式布置;10千伏配電裝置采用戶內開關柜雙列布置,10千伏電容器組戶外布置。(四)光纖通信工程:沿幸福站至龍川牽引站新建改接線路段架設1條24芯 OPGW光纜,新建光纜路徑長度約1.3千米;沿幸福站至龍川站改接線路段架設1條24 芯OPGW 光纜,新建光纜路徑長度約1.8千米;沿幸福站至豐稔站新建線路架設 1 條 24 芯OPGW光纜,新建光纜路徑長度約 16.1千米。本站由河源地調調度,遠動信息送河源地調主調和備調系統,計量信息送廣東電網公司計量中心系統主站。計量點設置有功0.5S級電能表。監控系統設綜合自動化監控系統一套;電源系統采用雙充雙蓄直流系統,直流電壓110伏,蓄電池容量300安時;安全自動裝置配置110千伏備自投和低頻低壓減載裝置。
四、項目總投資為7477.0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為2243.0萬元,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30.0%。
五、變電站總布置符合國家土地使用政策,總體規劃與產業園規劃相協調,總平面布置緊湊、合理。通過合理選擇主變容量和配置無功補償,滿足負荷要求,優化電能損耗;采用節能、節水、低噪聲設備。通過合理選擇架空線路路徑、確定桿塔回路數等達到節地目的;通過合理選擇導線截面達到節能目的;通過合理規劃設計塔型、選擇結構型式等達到節材目的;通過采用合理的基礎型式等達到環保目的。本工程按南方電網二級綠色電網項目標準建設,通過上述“四節一環保”措施,依靠科學技術降低消耗,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切實保護生態環境。
六、項目建設和設備采購等招標和核準意見見附件。
七、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關于對龍川縣幸福新城110千伏幸福變電站及110千伏送電線路路徑的規劃意見》(龍住建函〔2018〕53號)、《河源市自然資源局關于河源龍川110千伏幸福輸變電工程建設項目用地預審(選址意見書)意見》(河自然資函〔2019〕880號)、《河源市自然資源局關于明確是否需要重新辦理河源龍川110千伏幸福輸變電工程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的復函》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九、請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河源供電局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河源供電局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附件:1.電力項目安全管理和質量管控事項告知書
2.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3日
附件1:
電力項目安全管理和質量管控事項告知書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河源供電局:
為了進一步加強電力項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產和質量事故,現就你單位河源龍川110千伏幸福輸變電工程項目施工安全和質量管控應重點注意的事項告知如下。
一、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8號)、《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1號)、《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8號)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NB/T 10096-2018)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和要求,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應當按要求設置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應當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四、應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投入。
五、應當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單位轉包或違法分包工程。
六、應當組織開展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應當嚴格落實應急管理及事故處置措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八、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和《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明確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業務工作的通知》(國能函安全〔2020〕39號)等有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開工前必須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注冊手續,并做好工程質量管控各項工作。若發生違反上述事項的行為,有關部門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處罰,并將處罰信息納入被處罰單位的信用記錄。
告知人: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被告知單位(項目法定代表人):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河源供電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
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項目名稱:河源龍川110千伏幸福輸變電工程
項目代碼:2304-441622-89-01-536873
注:核準部門在空格注明“核準”或者“不予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