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核準〔2022〕7號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道格拉斯(河源)建筑陶瓷生產項目(LPG氣化站)項目
核準的批復
東源縣發展和改革局:
報來《關于上報道格拉斯(河源)建筑陶瓷生產項目(LPG氣化站)的請示》(東發改[2022]112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道格拉斯陶瓷廠供應氣態燃料,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道格拉斯(河源)建筑陶瓷生產項目(LPG氣化站)項目(項目代碼為:2208-441625-04-01-184318)。
項目單位為河源道格拉斯陶瓷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河源市東源縣駱湖鎮楊坑村。
三、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項目占地面積4000平方米,主要建設液化石油氣存儲設備和氣化設備。該氣化站平均每小時氣化量 2~3t,總存儲量 114噸,氣化站生產區設置 100m3地面 LPG 臥式儲罐 2 臺、50m3地面 LPG 臥式儲罐 1 臺、900kg空溫汽化器4臺、卸車泵2 臺、容積泵2臺。
四、項目總投資為450.0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為100.0萬元,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22.22%。
五、請按照環保和資源利用等有關規定組織建設。
六、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不動產權證書》(粵(2018)東源縣不動產權第0004791號、《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商業登記證明》(申請編號:252/20211223)、《河源道格拉斯陶瓷有限公司股東決定》。
七、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八、請河源道格拉斯陶瓷有限公司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
九、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河源道格拉斯陶瓷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5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