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能源函〔2025〕52號
連平縣發展和改革局、龍川縣發展和改革局:
來文《關于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河源繡緞加油站辦理改建規劃的請示》(連發改〔2024〕104號)、《關于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河源龍川南、龍川北等4座加油站申請改建的請示》(龍發改請〔2025〕4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為提高設施設備環保水平,切實防范地下水污染,原則同意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河源繡緞加油站等5座加油站企業在原址基礎上改、擴建(詳見附件)。
二、請通知加油站企業憑本規劃確認文件到有關單位辦理建設等相關手續。加油站實施改、擴建期間,請你局收回上述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做好登記記錄,加油站臨時停止油品經營活動,并督促企業嚴格按申報項目內容進行改、擴建,不得擅自建設與申報內容不相符的設施和設備;企業必須按相關規程施工,做好防護措施,嚴禁邊施工邊營業行為,確保安全。加油站改、擴建項目竣工后,如需取得自然資源、住建消防、應急管理、生態環境、氣象、市場監管等部門有關證明的,你局要進行復核,并憑有關材料報我局后,企業重新領回《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方可營業。
三、本規劃確認文件有效期為6個月。規劃確認文件原則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確需延期,應在文件到期前兩個月向我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改、擴建項目如需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加油站業主需在有效期內取得建設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之前,不得開工建設。
專此函復。
附件:原址改、擴建加油站規劃確認表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4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附件
原址改、擴建加油站規劃確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