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財政局關于河源市深河中學住宿費標準的批復
河發改價格函〔2024〕21號
河源市深河中學:
轉來《關于深圳中學河源實驗學校收取學生住宿費的請示》悉。為促進我市教育事業健康發展,鼓勵學校持續改善學生住宿條件,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的通知》(粵發改規〔2018〕14號)有關規定,現就你校住宿費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收費標準
住宿費收費標準為200元/生·學期。住宿費含水、電等費用,學校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其他費用。
二、有關事項
(一)學校要加強收費和住宿管理,保障學生的住宿質量。同時,要落實國家各項資助政策,不得因收費問題影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正常學習和生活。
(二)學校應做好收費公示工作,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收費時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或印制的財政票據。
本通知自2024年春季入學起執行。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財政局
2024年2月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來源:價格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