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4年《河源年鑒》組稿KUANHANG和地方志資料年報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市直和中央、省駐河源各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粵辦函[2014]20號)和《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通知》(河府辦函[2014]9號)精神,請各縣區、各單位分別按照《〈河源年鑒2014〉篇目及分工》和《廣東省地方志資料年報制度》要求完成撰稿任務,于3月31日前將年鑒和年報稿件(附電子文檔)送交《河源年鑒》編輯部。
組稿要求:1、報送年鑒和年報文稿各一份,并分別注明。報送的文稿,要經本單位領導和保密審查具體負責人簽名,縣區經分管領導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2、另外需提交的資料:(1)2013年本單位對全市、或全省、或全國有重大影響和意義的大事記資料,領導調研大事(只記錄省部級以上領導調研活動);(2)獲得省委、省政府以上榮譽的單位或項目名單;(3)與文稿相關的1~2幅重大活動照片(含說明文字);(4)副處以上供稿單位要提供年度領導名單(年內有領導變動的請注明變動時間)。
河源市地方志辦公室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