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產交易所、各縣(區)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江東新區發展財政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印發〈河源市促進房地產市場銷售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促銷措施》)有關推行階段性購房補貼政策要求,加強申報工作的指導和強化部門之間的聯動服務,明確申報條件具體細節,現將《河源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補貼申報工作指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河源市財政局 河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1月11日
河源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補貼申報工作指引
一、申報對象
《促銷措施》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手續,依法向稅務部門繳交契稅的購房人。
《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時間須在《促銷措施》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期間,契稅須在2025年4月30日前繳納。房屋在《促銷措施》發布之日前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在《促銷措施》發布之日后注銷并以同一購房人重簽合同的,不納入申報范圍。
二、補貼標準
按照5000元/套標準,對已繳納契稅的購房人予以補貼。申請人為我市農村戶籍人員或外市戶籍人員的,在上述基礎上額外增加補助2000元/套(即合計補貼7000元/套)。同一房屋購買人購買多套新建商品房的,按套分別對標兌現補貼。
三、申報時間
符合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補貼申報條件的購房人應在《促銷措施》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期間提交申請資料,其余時間不予受理。
四、申報形式
房屋購買人為一人的,以購買人名義申請;房屋購買人為兩人及以上的,由房屋共有人共同申請。
五、申報資料
(一)備案后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全部購買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契稅繳納憑證、儲蓄卡等資料(均查驗原件,收取復印件)。
(二)《河源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補貼申報表》(附件1)。
六、申報受理及審核流程
(一)申請人在市財政局官網下載或直接到房屋所在地的合同備案部門窗口領取《河源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補貼申報表》(附件1),填寫好相關內容,并提交申報材料至房屋所在地的合同備案部門窗口。合同備案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房屋信息和申報資料進行核實后,蓋章確認。(合同備案部門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
(二)合同備案部門及住建部門進行初審、復審后,按照房屋所在地行政區域劃分將審核通過的申報件在7個工作日內流轉至房屋所在地財政部門。
(三)財政部門對《河源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補貼申報表》進行終審確認無異議后,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到人到企業務)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的銀行賬戶。購買源城區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向市財政局申領補貼,其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所在地財政部門發放。(財政部門聯系方式詳見附件3)
在申報工作的全過程中,如有某個環節未審核通過的,應當及時通知申請人。
七、其他事項
(一)符合補貼標準的購房人購買多套房產,均可按規定享受補貼。
(二)購房人可以憑身份證原件、購房合同、發票前往房屋所在地行政服務中心稅務窗口繳納契稅并打印繳納憑證。
(三)申請人享受購房補貼后,如解除網簽合同的,需全額退回相應補貼。
(四)補貼對象應對填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補貼資金的,除依法追回購房補貼外,將視其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觸犯法律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五)本工作指引最終解釋權歸河源市財政局和河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有。
附件2
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備案部門聯系方式一覽表
附件3
財政部門聯系方式一覽表